中国期刊协会关于颁发“从事期刊出版工作 30 年” 荣誉证书的通知
2024-05-17 10:25:31 来源: 点击:中国期刊协会关于颁发“从事期刊出版工作 30 年” 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省(区、市)期刊协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期刊主管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各期刊出版单位:长期以来,中国期刊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传承文明、弘扬文化、引领创新、传播知识、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涌现出了一批批长期坚守期刊岗位、默默献身于期刊事业的期刊工作者。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国期刊工作者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肩负起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崇高文化使命,中国期刊协会决定于2024年再次颁发“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荣誉证书。活动相关安排如下:
一、 推荐范围
被推荐人员需为截止2024年6月1日前从事期刊出版工作满30年(或以上)的期刊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出版导向,且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已在2015年或2018年获得过“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荣誉证书的期刊工作者,不在本次推荐活动范围。
二、推荐办法
各省(区、市)期刊社, 经刊社主办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推荐至各省(区、市)期刊协会审核,并由各地方刊协统一报送至中国期刊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在京期刊社,由刊社主办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中国期刊协会; 军队系统期刊,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核同意后报中国期刊协会。我会将在汇总及审核后,择时向被推荐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推荐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4年6月12日止。
四、推荐原则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最终结果将通过中国期刊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及发布。本活动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推荐流程及联系人
(1)地方期刊社:将填好的word版、单位盖章PDF版及单位盖章纸版《“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报名表》(后附),发送至各省(区、市)期刊协会。上海市期刊社发送至上海市期刊协会邮箱:shqkxh@163.com,纸质版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25弄8号,周文君,13601953110。(快递、邮件请注明“从事期刊出版工作三十年推荐”字样)。
(2)中央、在京及军队刊社:将填好后的word版及盖章PDF版《“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报名表》发送至中国期刊协会秘书处邮箱:cpa_membership@163.com;单位盖章纸版报名表请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河沿街69号正弘大厦215,刘彦军,51321727(快递、邮件请注明“从事期刊出版工作三十年推荐”字样)。
链接为附件《“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报名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6A9HqyBcwElB1_MmxK0yw
提取码: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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