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期刊剽窃文章作者至少3年禁发论文

2012-05-30 13:58:00   来源:    点击:

   

        为加强科技道德规范和学风建设,促进科研诚信,切实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期刊从业人员在科学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培养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中国科协及所属全国学会科技期刊日前发出联合声明,倡议广大学术期刊注重科学道德建设,弘扬创新精神;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规范学术行为;加强编审者队伍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明确署名责任权利,严格遵循职业规范。
        声明提出,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维护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诚信,科技期刊对存在署名争议,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以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文章,坚决拒绝刊登。学术不端行为的文章一经发现,将由发现刊物联合中国科协所属相关科技期刊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轻者给予3-5 年不允许刊发其论文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以适当方式公布,该作者论文永久不得刊用,同时通报国家基金资助等部门,并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声明要求,加强期刊编审者队伍建设,严格稿件学术质量审查规范,建立明确的审稿、撤稿及发布制度,如发现已发表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严重差错等问题,应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及时发布撤稿声明、更正启事或公开致歉信等方式纠正,并通知收录有关文章的数据库予以撤稿;如发现审稿人利用审稿谋取私利乃至剽窃所审稿件内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永久禁止其审稿、公开披露等处分。
        声明呼吁全国科技期刊共同努力,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强化科研诚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共同推动科技期刊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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