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08-10 16:32:00   来源:    点击:

各期刊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仔细阅读《通知》中的报送要求向上海市期刊协会申报,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8月20(星期报送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417号501室(快递寄送材料包装外请注明“XXXX(单位)+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字样)。
申报表格及文字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上海市期刊协会邮箱shqkx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XX(单位)+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申报材料”。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417号501室
联系方式:64672969,64726858
联系人:郑芳蕊、张佳妮
邮箱:shqkxh@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期刊协会
2018年8月9日
 


关于开展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华东地区各省(市)期刊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期刊队伍建设,提升编辑队伍素质,提高期刊出版质量,增强期刊核心竞争力,根据《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和2018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华东地区期刊协会联盟决定开展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出版单位中,从事编辑业务、编辑管理并履行责任编辑登记注册的有关人员均可参评。
二、评选项目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分为两个系列:一是“优秀主编”,包括担任主编、总编辑、社长及行使主编职责的编辑部主任(均含副职)等;二是优秀编辑,包括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及不行使主编职责的编辑部主任(含副职)等。
三、参评条件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条件参照“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优秀编辑)”评选等相关标准、条件制定。
(一)“优秀主编”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和办刊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任现职时间满4年(2014年8月1日前)。并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以来,制定或主持制定过重大选题、组稿计划及本单位中、长期选题计划,并组织实施,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制定过具体的指导、培养计划,指导、培养年轻编辑,并取得一定成效。
2.任现职以来,注重加强期刊质量建设,办刊水平、办刊质量不断提升。学术期刊的转载率、引用率较高,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非学术期刊引领社会风尚,传播正能量,社会影响广泛。
3.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任现职以来,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实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绩突出。
4.参评个人须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近5年内参加过期刊主编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优秀编辑”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和办刊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任现职时间满4年(2014年8月1日前)。并具备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对编辑出版或相关专业有较深研究和造诣,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出版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在编辑出版或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2.有较高的选题策划水平,在期刊编辑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提出过重大选题、组稿计划,策划编辑过一批导向正确、具有理论价值、实用价值、艺术价值或文化传承价值的文章,对提升本刊的社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具有积极作用;或主持的栏目、版面、策划、活动原创性强,特色鲜明;或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3.有较高的编辑水平和编辑技能,在提高期刊学术质量及期刊影响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编期刊被国际、国内重要检索数据库收录,或担任责任编辑的文章多次被权威媒体转载、摘录、引用;或在省级以上编辑技能大赛中获奖;或组织、编辑的文章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4.参评个人须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完成出版职业资格登记,履行责任编辑注册,并取得责任编辑证书。
近4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优秀主编或优秀编辑:
1.期刊出版内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期刊出版质量和印刷装帧质量未达到有关国家规定和标准;在近年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出版质量综合评估中排名靠后的。
3.因存在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4.有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行为的。
5.在期刊年度核验中有缓验记录的。
6.创刊不满5年的。
三、评选办法
(一)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实行各省(市)初评和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审委员会终评两级评审制。
(二)华东地区各省(市)期刊协会在本省(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省的初评工作。
(三)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省(市)初评情况组织终评工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第六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期刊协会秘书处。
四、注意事项
(一)“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初评推荐人数为:申报“优秀主编”,原则上每种期刊限推荐1人。申报“优秀编辑”,原则上每种期刊限推荐1人;出版周期为月刊(含)以下,或全职编辑10人(含)以上的,每种期刊可推荐2人。
(二)参评人员须认真、完整填写《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申报表》(附件1、2),并附相关业绩材料(3000字以内)和佐证材料(含获奖证书、被转载摘录、论文、课题结项证明等复印件)。申报材料须一式3份,双面打印,按序装订成册(《申报表》统一装订在首页)。参评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统一打包并命名为:XXXX(单位)“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申报材料。
 
附件:1.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优秀主编)申报表http://www.shqkxh.org/uploadfile/2018/0829/20180829110622270.docx

2.第六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优秀编辑)申报表
http://www.shqkxh.org/uploadfile/2018/0829/20180829110652398.docx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代章)
2018年8月 8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科技期刊向知识、信息服务转型发展高级研修班讲义及课件下载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最美期刊”遴选活动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